投诉信箱
 
律 师 工 作 室

    投诉信箱为您提供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如果您遇到了任何法律上的麻烦或纠纷,请告诉我们。我们将竭诚咨询有关律师提供法律指导意见!

    投诉:

        一个住在重庆山区、家境贫寒、医疗条件差的女絯,在广东打工过程中患精神分裂症。因车间员工骂她是精神病,呆头呆脑;主管讲她漂亮、骚(讽剌言语)、要去卖钱、要用监视监督她(监视器厂里已安装)、开除她、又拿对讲机威协她(装作报告那样,并没有把声音发射出去)等等。(其实本人并不是这样,承受不了侮辱,自尊受到了伤害)最严重发病起因是和车间的一位女工发生冲突(具体冲突原因不知为何),气得患病者吃不下饭,四个晚上未睡好觉,并且白天、晚上还要上班(12小时工作时间)。据了解,这位女工长期抢占患病者的工作做,并欺同班工友。患病者本人胆小,不会讲话,自尊心强,精神过度紧张而崩溃,患上精神分裂症。(附:患病者1998年10月26日进厂,签约到2000年11月26日,进厂通过体检身体健康)。请问该如何处理?

    律师指导意见:

        本案有些细节问题在来函中没有反映清楚,我们仅就来信所提供的情况作一些建议。首先应注意以下几个事实问题:

        1、 企业聘用员工时的体检一般不包括精神病方面的检查,而且有些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发病期间,与精神状态正常人没有明显区别,是否患有精神病需要精神病医生的检查才能发现。所以该女孩在进厂体检时"身体健康"并不能说明她当时没有精神病。

        2、 如上所述,精神病的诊断需要精神病专科医生才能判断。该女孩是否患有精神病、患有何种类型的精神病、患病的时间、发病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医生的诊断才能确定,若提起诉讼或劳动争议仲裁,还必须进行司法精神病坚定予以证明。

        3、 在证实该女孩确实在聘用期间患上或引发精神病,还必须证明该厂主管和个别员工有在工作期间堆该女孩的辱骂、胁迫行为,以及证明上述行为是造成该女孩患病或发病的原因。若上述情况均有证据可以证实,该女孩可以通过劳动争议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所在工厂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该女孩患病的民事责任;要求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主办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所   版权所有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所   信息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