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有望签署互免海运所得税协定

(2000年11月6日星期一)

付只台湾船联会前理事长林省三日前指出,香港政府已经同意香港船东协会与台湾船联会签署互免海运所得税协定;但因台湾“旧政府”时代主张此类协定需由官方出面签署,以致全案遭到搁置,台湾船联会已经向台“交通部长”叶菊兰提出陈情,争取同意由民间出面签署协定,以降低海运界运输成本。

付只林省三指出,以台轮与在香港注册,悬挂紫荆旗的船舶艘数与吨位相较,台方船吨远高于香港,而且香港是全球第二大港,台湾船只多数均有挂靠香港,因此签署互免海运所得税协定,台方利益将大于对方,对于台轮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也有明显助益。

付只目前,台湾与美国、南非、欧盟等都签有互免海运所得税协定或租税协定,而像台港这样的大航线,过去因为英国政府掌管,缺乏协商管道,一直未能接洽协商互免海运所得税事宜,如今好不容易因为董建华担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与台湾海运关系密切,才能就互免海运所得税事宜建立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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