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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粤港经贸合作,加快大珠三角经济区建设,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7月8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旧翼)二楼会议厅举办“2005年粤港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交流会”。
交流会由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具体组织,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投资推广署、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协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汤炳权常务副省长任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团长,全省21个市组团参加。
2004年是CEPA成效迅速扩大、大珠三角区域合作全面推进的一年。粤港双方抢抓先机,经贸合作取得丰硕的成果。全年粤港进出口贸易总额(含转口贸易)达2533.8亿美元,增长23.3%。2004年广东吸收来自香港的实际投资金额50.1亿美元,占全省的50%。至去年底,广东在香港累计设立企业650家,投资总额21亿美元,其中2004年在香港新设立及增资项目67个,协议投资4.7亿美元。粤港经贸合作成为推动粤港两地经济稳定和繁荣的重要动力。
当前,粤港合作不仅基础深厚、时机大好,而且潜力巨大、商机无限。广东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为外来投资者创造了更多的投资贸易机会。2004年,广东完成生产总值16040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1.7%;进出口贸易总值3571亿美元,增长26.0%,占全国的31%;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00.1亿美元,增长3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0亿元,增长13.6%,占全国的11.8%。多年来,广东不断加强投资环境建设,2004年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4]126号文),全省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招商引资硬环境;加快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努力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广东法制健全,和谐稳定,诚实守信,在这里投资经商都会有丰厚的回报。
本次交流会是进一步发展粤港合作、拓宽合作领域的具体行动。广东省政府领导将介绍广东日益完善的投资环境和粤港重点合作领域;在粤投资的香港企业代表介绍在粤投资经验。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将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海关广东分署、省电力集团等部门共同举办广东省投资环境推介会暨投资政策咨询会,宣讲《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最新投资政策,现场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广东省政府推出涉及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农业、化工、环保、物流等行业的150个重点合作项目以及一批贸易货单,各市将推出超过1000个投资项目和贸易货单。交流会还安排21个市和部分企业与港商开展对口洽谈,并进行重大项目签约。
我们热忱欢迎香港工商企业界的朋友们参加交流会,促进粤港经贸合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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